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滁州铁洪轨道车辆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于2011年11月17日,登记机关为来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资本为520万元,项目建设地点为安徽省滁州市来安汊河经济开发区文安路8号。项目实际建设为新建1~5#厂房,1栋3F综合楼、1栋3F附属楼,同时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等。目前,基本建设完成,本次验收为整体验收。验收产能为年产2500辆铁路客车的钢结构车体底架部件、年产800辆城际动车、城轨车辆的配件。本期工程实际总投资为11000万元,环保投资为106.5万元,环保投资占投资的0.97%。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于2011年12月30日取得来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立项文件《关于铁路车辆铆焊件产品生产基地项目备案的通知》(发改综字[2011]285号);2012年8月,滁州铁洪轨道车辆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委托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滁州铁洪轨道车辆装备制造有限公司铁路车辆铆焊件产品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3年1月15日取得滁州市来安县生态环境分局(原来安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滁州铁洪轨道车辆装备制造有限公司铁路车辆铆焊件产品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评函[2013]02号)”。该项目于2013年12月开工建设,2020年4月建设完成。2022年9月至2022年11月调试,于2022年12月委托安徽联塑华清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滁州铁洪轨道车辆装备制造有限公司铁路车辆铆焊件产品生产基地项目”开展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安徽联塑华清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6日-7日对该项目废气、废水、噪声进行了验收监测。
(三)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年产2500辆铁路客车的钢结构车体底架部件、年产800辆城际动车、城轨车辆的配件的项目及相应配套环保设施等,本次为验收为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参考《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环办环评函[2020]688 号) , 滁州铁洪轨道车辆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年产2500辆铁路客车的钢结构车体底架部件、年产800辆城际动车、城轨车辆的配件的项目建设地点、生产工艺、产品性质、主要环保设备等未发生变化,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为定期排放的水洗废水,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自建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后通过开发区污水管网进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滁河;项目生活污水经地埋式生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 一级标准后与处理达标后的水洗废水一起经开发区污水管网进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滁河。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焊接工序中产生的焊接烟尘、打磨过程中产生的打磨粉尘、酸洗过程中产生的酸雾、抛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喷漆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是甲苯和二甲苯)、项目用热风炉烘干过程中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喷塑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喷塑后固化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未被完全收集的生产工序废气。。
3、噪声:
本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有剪切机组、钻床、冲床、焊接机、风机、空压机等,项目采取厂房隔声、消声和减振等措施进行降噪,以确保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焊接过程中产生的废焊条和焊渣、脱脂过程中产生的脱脂渣(液)、酸洗过程中产生的废酸液、磷化过程中产生的磷化渣、抛丸除尘过程中收集的粉尘、项目喷漆工序产生的废棉过滤网及喷塑固化工序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油漆及表面处理液桶、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污水处理措施产生的污泥。项目设置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建筑面积约82m2,项目的危险废物在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滁州翔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
废气:
1、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1#激光切割工序、2#激光切割工序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4.6mg/m3、4.1mg/m3;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1.74×10-2kg/h、1.60×10-2kg/h,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1#激光切割工序废气处理设施对颗粒物的平均去除率为94.6%。1#激光切割工序废气处理设施对颗粒物的平均去除率为89.8%。
2、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滁州铁洪轨道车辆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厂界无组织废气中总悬浮颗粒物最大监控浓度为0.346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废水:
从监测结果来看,污水处理站出口中pH范围在7.4~7.7,石油类、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最大日均排放浓度分别为0.84mg/L、13mg/L、13mg/L、14mg/L、0.488 mg/L、0.18mg/L,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的一级标准规定限值要求。
噪声: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昼间厂界环境噪声为52~58dB(A),夜间厂界环境噪声为44~ 48 dB(A),满足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
项目各类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合理,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规范,危废交由滁州翔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满足环评及批复中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厂内暂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有关规定。
五、验收结论
验收组经现场检查并审阅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认为滁州铁洪轨道车辆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手续齐全,在建设过程中履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污染防治设施配套齐全,验收监测结果符合环保要求,项目具备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六、后续要求
1、加强项目的设备维护及管理,保证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正常运行,确保项目的废水、废气和噪声能够达标排放。
2、企业应建立健全各项环保管理制度,落实环保责任制,确保外排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完善危险废物管理,制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危废管理台账等。
滁州铁洪轨道车辆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