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安迈达特种铝业有限公司
年产铝合金制品680万件技术增项改造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2年12月16日,滁州安迈达特种铝业有限公司《年产铝合金制品680万件技术增项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环评批复要求等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滁州安迈达特种铝业有限公司,选址位于安徽来安县经济开发区,公司主要从事铝合金产品深加工与销售,建有“年产铝合金制品680万件、不锈钢制品120万件项目(一期)”,目前现有工程仅建设了一期工程铝合金制品680万件生产线,主要通过外购铝合金型材粗品经进一步机加工(钻孔、冲压开槽、精雕、铣床加工、拉丝、喷砂抛丸)及表面处理(阳极氧化)生产成型铝合金制品。该项目于已于2020年4月26日取得滁州市来安县生态环境分局以文件(来环审[2020]27号)对“关于滁州安迈达特种铝业有限公司年产铝合金制品680万件、不锈钢制品120万件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2021年8月25日,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为顺应市场需求,建设单位在现有厂区内实施“年产铝合金制品680万件技术增项改造项目”,在现有工程的基础上增加铝棒热压成型单元和静电喷粉工序,完善生产工艺,以满足企业发展和市场需求。技改项目于2021年1月开工建设,2022年4月建设完成并投产。2021年5月1日,滁州市来安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执法人员对项目进行检查:年产铝合金制品680万件技术增项改造项目未依法报批环评文件,擅自开工建设。2021年9月27日,滁州市来安县生态环境分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来环责改字[2021]12号)。建设单位随即进行整改并缴纳罚款。
本期项目建设仅在现有工程基础上增加铝棒热压成型工序和静电喷粉工序,不涉及产品及产能变化。验收产能为年产铝合金制品680万件。本期工程实际总投资为520万元,环保投资为100万元,环保投资占投资的19.23%。项目于2021年10月8日取得滁州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为91341122774964946Q001Y。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1年8月1日,取得《来安县经信局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2108-341122-07-02-638907);2021年10月,滁州安迈达特种铝业有限公司委托安徽皖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滁州安迈达特种铝业有限公司年产铝合金制品680万件技术增项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1年11月14日取得滁州市来安县生态环境分局《关于<滁州安迈达特种铝业有限公司年产铝合金制品680万件技术增项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来环审[2021]48号)。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投资520万元,环保投资为100万,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9.23%。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整体验收。主要建设建设热压成型生产线、表面处理生产线,同时配套建设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形成年产铝合金制品680万件技术增项改造的能力。
二、工程变动情况
滁州安迈达特种铝业有限公司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对项目进行建设,项目建设与环评中基本一致。各功能区位置进行微调。项目存在的变动如下:
项目变动情况一览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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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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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范围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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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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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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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废间废气无相关处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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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废间废气采用负压收集,废气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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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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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生态环境部,2020年12月13日)中的规范要求,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中存在的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用水来自市政给水管网,用水量14.82t/d(4446t/a)。生产用水包括定期补充的循环冷却用水、煮模用水、超声波清洗用水。
项目排水为生活污水、循环冷却系统置换排水、煮模含碱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排水量为7.79t/d(2337t/a)。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的生产废水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来安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有组织废气包括铝棒热压燃烧废气、时效加热燃烧废气、静电喷粉废气和固化废气废气;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未完全收集的生产工序废气。
时效炉设有低氮燃烧器,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根20m高排气筒(7#)排放。
静电喷粉废气经喷粉箱下边抽风收集后经1套旋风除尘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8#)排放。
天然气燃烧固化废气经固化炉出口上方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废气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9#)排放。
危废间废气经负压收集,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10#)排放。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未完全收集的生产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控制措施:提高废气的收集率和厂区绿化措施等。
(三)噪声
项目产生的噪声来自生产设备的运行,建设单位在设备安装时采用基础减振措施,并通过厂房隔音、距离衰减,避免设备不正常运行、在厂区车间建设单间等措施后可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项目主要固废为员工生活垃圾、锯切废料、废气处理收集的超细树脂喷粉剂、废活性炭、废化学包装袋和废机油等。
(1)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产生量为10 t/a;
(2)锯切废料,属于一般固废,产生量为1.5t/a,收集后外售;
(3)废气处理收集的超细树脂喷粉剂,产生量为2.54t/a,属于一般固废,厂家回收;
(4)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类别HW49,危废代码900-039-49,每3个月更换一次,每次跟换50kg,产生量为0.2 t/a,活性炭为蜂窝型。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处置资质单位处理。
(5)废化学包装袋: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类别HW49,危废代码900-041-49,产生量0.014t/a,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处置资质单位处理。
(6)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类别HW08,危废代码900-217-08,产生量0.051t/a,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处置资质单位处理。
依托前期2间危废间,1个面积35m2、1个面积15m2,危险废物分类存放,位于厂区污水处理站南侧,地面涂有环氧地坪防渗措施,设有导流槽并连到集液井,危险废物分类分质存放。
(五)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环评文件,本项目需以厂界边界设置100m的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敏感点目标。根据现场勘查,本项目位于安徽来安经济开发区经一路15号,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无新建敏感点目标。
(六)在线监测装置和排污口规范化
根据本项目环评及批复文件未要求本项目安装在线监测装置。依托前期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排放口设有在线监测设施,监测pH值、氨氮、COD、总磷,在线监测设施已完成验收,并与环保部门联网(MN号为34112232AMLY01)。项目废气排口已按相关规范要求悬挂了标识牌,规范设置采样平台,开设永久采样口。
(七)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本项目依托前期2间危废暂存间(面积分别为35m2、15m2),位于厂区污水处理站南侧,,地面按照要求做了硬化及环氧地坪防渗,设有导流槽并连到集液井,制定了危废管理制度,并和资质单位签订危废处置协议。
项目依托前期应急事故池(844.8m3),采用混凝土结构并做防渗处理。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2年5月16日报送至滁州市来安县生态环境分局备案(备案编号:341122-2022-015-L)。
(八)排污许可证落实情况
本项目已于2021年10月8日取得滁州市生态环局核发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为91341122774964946Q001Y。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本次验收为滁州安迈达特种铝业有限公司年产铝合金制品680万件技术增项改造项目,为整体验收,验收产能为年产铝合金制品680万件技术增项改造的生产能力,项目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稳定(>75%),能满足验收监测期间对生产工况的要求,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技术规范要求。通过对该项目的噪声、污水和废气的监测得出如下结论:
1、废气污染源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分别0.80mg/m3、0.297mg/m3,排放满足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中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1.25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附录A.1规定的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限值要求。
有组织废气中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最大值分别为8.3mg/m3、8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气办[2020]2号)及《滁州市锅炉及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滁大气办﹝2019﹞19号)中相关要求。喷粉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和速率分别为4.5mg/m3、6.36×10-2kg/h,固化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和速率分别为1.20mg/m3、3.11×10-3kg/h,危废间废气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和速率分别为0.57mg/m3、5.37×10-3kg/h,排放满足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排放限值标准要求。距离风机最远处排风罩风速>0.3m/s。
固化废气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箱对非甲烷总烃处理效率为95.4%。危废间废气处理设施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箱对非甲烷总烃处理效率为92.5%。
根据2020年6月30日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发布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实用手册》中提到关于豁免处理效率的认定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企业生产工艺、运行工况、含VOCs原辅材料使用情况以及废气收集效率等因素,开展系统、全面的监测评估,保证在最不利生产工况下NMHC初始排放速率不超过3kg/h(重点地区2kg/h),且废气收集系统符合标准规定(如控制风速符合要求,采用外部排风罩的,应按GB/T16758 规定的方法测量控制风速,测量点应选取在距排风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应低于0.3m/s)的前提下,达到豁免处理效率要求。
监测期间,平均生产负荷为100%。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距排风罩开口面最远处的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低0.3m/s,满足集气系统控制风速要求。本项目废气处理设施达到豁免处理效率要求。
非甲烷总烃排放总量:0.00095t/a,满足总量控制指标0.001t/a的要求。
2、废水污染源
验收监测期间,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中COD、BOD5、SS最大平均排放浓度分别为23 mg/L、4.8mg/L、6mg/L,pH值范围在7.07~7.35,排放满足来安县区域集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限值要求。总铝、总氮最大平均排放浓度为0.86mg/L、1.69mg/L,排放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椎》(GB21900-2008)表2中限值要求;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最大平均排放浓度为0.066 mg/L,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COD排放总量为0.0108t/a。COD总量控制指标纳入来安县污水处理厂中平衡。
3、噪声污染源
该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是各类生产设备。通过厂房内合理布置、隔声等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后排放。厂界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各类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合理,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规范,危废交由安徽珍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满足环评及批复中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满足环境管理要求。
六、验收结论
项目建设主体工程与环评报告地点、生产工艺、工程建设规模、污染防治措施基本一致,验收工作组对项目涉及的所有资料和现场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经分析和讨论,验收工作组认为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废气主要处理设备运行良好,污染物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达标排放;废水各污染因子等达标排放;项目各类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合理,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规范,危险废物委托有处置资质单位处理,符合要求;工作组同意通过环保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加强项目的设备维护及管理,保证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正常运行,确保项目的废水、废气和噪声能够达标排放。
2、企业应建立健全各项环保管理制度,落实环保责任制,确保外排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完善危险废物管理,制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危废管理台账等。
滁州安迈达特种铝业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6日 |